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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学院二级网站建设规范(二)

2014年08月30日 11:54  点击:[]

为了加强我校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管理,提高网站设计水平、服务水平、管理水平,依据《新乡学院网站建设与维护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我校二级网站网页设计规范如下:

1、网页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和单幅版式,不用横向延伸版式,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,功能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,方便使用。

2、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:校名、网站名、网站主办单位、网站建设时间、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、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。

3、 二级网站至少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,校名原则上应在网站名左侧、上侧或左上侧。学校全称可使用校名题词手迹,也可使用标宋、黑体、楷体、仿宋体,但不应使用其他字体,以保证学校名称的庄严、规范。以部门、院系名称作为网站名的,原则上也应这样。

4、二级网站首页必须提供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,进入下层页面后,也应通过设置链接让用户随时随处能方便地访问学校网站首页。

5、使用学校校名、校徽及其它标称、标志、图案、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。

6、网站的导航栏应清晰反映本网站的结构,应避免在同一个网站出现不同形式的导航栏。

7、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,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,但每层页面的色彩、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。

8、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》的规定,网页名称、标题、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,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,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,且外文、繁体中文、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。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。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。

9、部门、院系网页应端庄、严谨、规范,原则上不在首页使用弹出窗口、漫画,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动画,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,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。

(网络管理中心 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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